公正性申明
公正申明
為保證認證工作的公正性,本機構特聲明如下:
1、本公司設立公正性委員會,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包括:認證機構的客戶,獲證客戶的顧客,行業(yè)協會的代表,政府監(jiān)管機構或其他政府部門的代表。公司文件明確了公正委員會的組成、權限、任務、權力、成員能力和責任。
2、本公司不提供所涉及認證的咨詢服務。
3、公司嚴格控制所有參加認證活動的人員不受各種利益或因素的誘惑或影響,并按照國家認可機構及相關部門的規(guī)定實施認證。
4、當某種關系對認證機構的公正性構成不可接受的威脅時,本機構不應提供認證。
5、本機構不對另一認證機構的管理體系認證活動進行認證。
6、如果咨詢機構與本機構之間的關系對認證的公正性構成了不可接受的威脅,本機構不對其咨詢的組織進行認證。
7、本機構不將審核外包給相關的咨詢機構。
8、本機構活動的營銷或報價不與相關咨詢機構的活動有聯系。
9、參與了對本機構客戶咨詢的機構人員,在咨詢結束后二年內,不得參加對該客戶的審核活動。
10、公司不對向本公司申請認證的單一組織提供專門的培訓。
11、對未被認可的業(yè)務范圍的認證,只頒發(fā)不帶國家認可徽標的認證證書。
12、堅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收取認證費用。
13、公司的認證服務為非歧視性服務,并向所有申請方開放,不以任何不正當的理由閑置或推遲組織的申請或認證。
14、對認證活動中獲知的獲證組織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規(guī)要求外,實施嚴格的保密
15、公司對任何影響公正性行為的當事人進行嚴肅的處理。
16、認證人員遵守與從業(y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對認證活動及作出的認證審核報告和認證結論的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總經理:成香林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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